从沪郊三区县实践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关于崇明县、金山区及浦东新区合作医疗状况的比较分析
2003-06-20分类号:R197.1;F323.89
【部门】复旦大学社科部
【摘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本文通过对上海市金山区、崇明县和浦东新区农村合作医疗实践的比较分析 ,得出3个结论:发达地区已经具备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经济实力;经济发展水平相似不一定合作医疗业绩相同 ,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依赖于区县/乡镇政府的“机构能力”;要用激励/约束机制造就高素质的合作医疗职能人员 ,以改善服务 ,降低费用 ,增加对农民的吸引力 ,保证持续运行
【关键词】合作医疗 上海 机构能力
【基金】农业部软科学课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卫生医疗保障模式研究》(01023);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北京市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研究》的一部分。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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