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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农村教育收费

2003-04-21分类号:G725

【作者】毕晓红
【部门】波阳县物价检查所
【摘要】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7月发表的《致全省农民朋友的第二封公开信》中明确规定被确定为贫困县、贫困乡的农村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小学生每学期95元;初中生每学期155元。波阳是个贫困县,实施“一费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
【关键词】农村教育  乱收费现象  减轻农民负担  波阳  中共江西省委  价格举报  零户统管  价格监督检查  项目收费  保障义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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