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实施对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的影响与对策
2003-12-10分类号:G643;R-4
【部门】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科研处 副处长 上海 200040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后,使在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面临“非法行医”的指控,这直接影响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学习和工作,所以,相关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势在必行,其中,允许经过一定时间正规训练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获得行医资格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硕士 非法行医 临床学习 行医资格 教学医院 正规训练 学位制度 招生比例 临床能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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