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探析
2003-03-15分类号:F840.3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 济南250001
【摘要】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我国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办法采用50%统一比例法,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活动证明,该方法虽然计算简便但存在一定缺陷。综合各方面的情况,非寿险业务应按逐日计算并给予一定费用折扣的方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关键词】非寿险业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期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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