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效灵敏应急机制 切实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从处置SARS事件看建立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机制的必要性
2003-09-28分类号:F832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 广东茂名525000 广东茂名525000
【摘要】在防治SARS进入关键时刻,国家仅仅用了10多天的起草时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就于2003年5月12日公布实施,为依法防治SARS工作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使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有了明确的规定,充分调动了全社会的一切力量,对取得本次抗击SARS的胜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抗击本次SARS给我们的启示,研究建立突发金融事件应急机制的必要性和构想。
【关键词】SARS事件 应急机制 突出金融事件 借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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