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益性事业单位收费权和账户作贷款质押的探讨
2003-12-15分类号:F832.4
【部门】中国建设银行汝州市支行 河南汝州467500
【摘要】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升级,各家银行不断开拓新的信贷市场,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用其收费权和账户为贷款作质押担保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我国法规对该种质押的操作尚缺乏明确规定,亟待加以规范。
【关键词】公益性事业单位 收费权 账户 质押 贷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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