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监管难的原因与对策
2003-03-25分类号:F812.5
【部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 南昌 330008
【摘要】一、凭证式国债监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国债管理体制是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管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凭证式国债管理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协同当地财政部门定期对本地区凭证式国债发行和再次售出的业务进行检查与监督。但由于凭证式国债发行方式等种种原因,基层人民银行对凭证式国债的监管始终处于比较矛盾和被动的地位,监管流于形式,以致凭证式国债在发行和兑付中的一些问题如无资格发行、超计划发行、改变发
【关键词】凭证式国债 人民银行 我国国债 国债发行 财政部门 承购包销 发行条件 国库监管 公开发售 国债市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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