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我国的财产税制
2003-10-20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由于我国对财产税的改革相对滞后,现行财产课税制度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和完善财产税制已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财产税国际经验的分析与借鉴,试图突破现行税制的束缚,摈弃零敲碎打式的思维方式,按照科学、规范、简化的原则,对现行财产税类的各个税种和其他税系的相关税种进行结构性整合,重构我国的财产税制,设置相对独立、统一完整的财产税,确立其地方主体税种地位,使之真正发挥在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财产税制 国际经验 政策建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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