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先进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03-04-25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编辑同志: 我公司是1992年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1993年被税务机关核定为第一个获利年度,且我公司属沿海地区生产性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4%,1997年我公司享受完免二减三税收优惠政策后,于1998-2000年又享受了出口企业(出口额达70%以上)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公司于2001年申请并经省外经委批准为先进技术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先进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望速答复! 程先生
【关键词】企业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 获利年度 免二减三 税务机关 所得税率 生产性企业 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优惠 沿海地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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