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增值税课税范围的重新选择
2003-08-21分类号:F812.42
【部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200070
【摘要】近十年的税收实践表明,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课税范围选择违反了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的基本原则,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我国入世后经济的稳定发展。在简述我国现行增值税课税范围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试图从具体的改革途径入手,着重阐述作者对中国增值税的课税范围进行改革的一系列建议,包括如何把握增值税课税范围重新选择的尺度、课税范围变革的步骤等,并对其中一些颇有研究价值的细节问题进行尝试性的探讨。
【关键词】增值税课税范围 公平税负 税收效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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