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所属飞机、发动机大修理预提费用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2003-12-25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航集团所属航空公司飞机和发动机大修费预提余额在税前列支的请示》(中航集团[2O03]4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精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大修理 税前扣除办法 中航集团 税前列支 发动机大修 纳税调整 应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