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2003-07-25分类号:F812.42

【作者】
【部门】
【摘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调拨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青国税发[2002]57号)收悉。关于啤酒生产集团为解决下属企业之间糖化能力和包装能力不匹配,优化各企业间资源配置,将有糖化能力而无包装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啤酒液销售(调拨)给异地企业进行灌装,对此如何征收消费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啤酒集团  市国家税务局  内部企业  税额计算  单位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酒液  资源配置  额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