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建设应增加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
2003-08-25分类号:F812.42
【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518033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金税”三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四个系统是指税收征管业务、税收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作者认为,这四个系统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足点都是事,即只管事,它忽视了对人(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管理服务。“金税”三期建设应当增加纳税人管理服务系统和税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把人和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关键词】“金税”三期 四个系统 纳税人管理服务系统 税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