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财政公开制度的探讨
2003-02-05分类号:F812.2
【部门】湖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是我们经过几十年的改革探索,最终确定的目标。财政的公共性要求政府的收入和支出都应以社会公共需要为出发点和归宿,体现社会的共同意志。因此,公共财政应是受社会公众规范、决定,制约的政府财政,要真正反映社会公众的意愿和偏好。这就要求财政运行过程具有公开性和透明性,使公众了解并予以监督,也即财政公开。财政公开是指除法律规定须保密的以外,政府及其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单位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其财政收支的数额、来源、使用及效果、过程,接受社会公众的质询、监督和约束。推行财政公开制度,实行"阳光理财",保证财政的公开和透明,不仅是保障公民行使权利的基本前提,也是规范财政权力的行使、限制...
【关键词】财政监督 财政运行 社会公共需要 财政权 财政收支 阳光理财 公民纳税意识 公共财政框架 纳税人权利 共性要求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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