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亟需提高收益
2003-11-05分类号:F812
【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摘要】今年初,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发了《国库存款计付利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库资金从2003年1月1日起可以计付利息。这项政策的实施,是对传统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的重大突破,它意味着我国的国库资金管理方式在今后将发生较大的变化,预示着财政资金的管理将更多注重使用效率和保值增值。 一、提高财政专项资金 收益的可行性
【关键词】专项资金 国库存款 资金管理方式 人民银行 国库资金 集中支付改革 金融机构 账户管理 暂行办法 国库现金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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