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有色矿山企业税费负担的探析
2003-02-2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南大学商学院 长春税务学院税务系 湖南长沙410083 吉林长春130021
【摘要】当前 ,我国有色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过于沉重 ,这极大地限制了我国矿山企业的发展。降低有色矿山企业税费负担的途径 :尽快实现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 ;对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进行改革完善 ,建立权利金制度 ;对有色矿山企业实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关键词】有色矿山企业 税费负担 权利金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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