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003-01-25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闽地税[2000]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单位和个人将其拥有的人工用材林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林地使用权 地方税务局 人工用材林 转让行为 使用权转让 农业生产者 土地使用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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