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政府采购协议》与中国“入世”后的应对策略
2003-12-15分类号:F743
【部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摘要】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于规范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我国在入世后即成为WTO《政府采购协议》的观察员,并在入世后两年内开始为成为《政府采购协议》成员而进行谈判。本文在分析《政府采购协议》实施现状以及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政府采购协议》(GPA) 《GATS规则工作组》 中国《政府采购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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