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会计的会计记账主体与报告主体
2003-10-01分类号:F810.6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一、政府会计的会计记账主体与报告主体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1999年6月发布的第34号准则公告《州和地方政府的基本财务报表和管理当局的讨论和分析》对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会计作了一些史无前例的改革。我们在此结合这一研究成果,对政府会计的会汁记账主体和报告主体作些探讨。GASB34号准则公告改变了以往的报告结构,由原先的金字塔模型(财务报告由多个层次构成,基金联立报表汇总为按基金类别列示的联合财务报表)改为双重视角报告模
【关键词】政府会计 报告主体 预算会计 政府财务报告 美国州 公用事业单位 征解会计 预算管理 层次构成 研究成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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