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证不齐视同内销补征税款计算方法的探讨
2003-01-25分类号:F810.42
【部门】珠海市国税局平沙分局 珠海 519055
【摘要】一直以来,国家对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中单证不齐部分出口货物,都有“不能办理退税、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但其计算方法一直没有给予明确。在2002年最新颁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2]11号)中,只规定了“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6个月末收齐有
【关键词】征税率 计税价格 进口料件 免抵退税 计算方法 税务机关 购进法 免税进口 重复征税 实耗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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