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合并”值得探讨的若干核心问题
2003-05-20分类号:F810.42
【部门】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江苏南京210003副教授 管理学硕士
【摘要】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 ,目前所实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有悖于国际惯例 ,已不能适应形势所需 ,实现内外税合并已成为当前税制改革的必然。本文就“两法合并”应遵循的原则 ;税种名称和纳税义务人的确定 ;税率的选择和确定 ;税基的确定 ;税收优惠的确定等“两法合并”后的若干核心问题进行了具体地探讨 ,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内外资企业 所得税法 合并 措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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