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价格“阳光作业”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2003-04-21分类号:F726
【部门】江苏省盐城市物价局
【摘要】江苏省盐城市物价局是全市依法治市示范点,也是盐城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试点单位。近几年来,该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积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狠抓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为重点的各项制度建设,实行价格“阳光作业”,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力度,全市价格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日益规范,工作效率、群众满意率、依法行政水平均有了较大提高。1998~2001年,该局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关键词】实行价格 阳光作业 行政执法 江苏省盐城市 价格系统 价格举报 政府价格 价格部门 价格听证会 价格决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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