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项目合作面面观
2003-07-18分类号:F426.9
【部门】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
【摘要】根据FIDIC“红皮书”1999年第一版的第1.14款: 如果承包商的构成是(符合适用法律的)联营体、合包集团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当事人组成的其他松散的组合,则:(a)所有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对业主承担的责任是相互关联的;(b)所有当事人应把有权约束承包商及其中每个当事人的牵头公司告知业主;(c)事先未经业主同意,承包商不得改变其原有构成或法律地位。
【关键词】国际工程项目 联营体 FIDIC 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 责任风险 股份比例 约束关系 联合承包 承包形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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