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股份制如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1993-03-02分类号:
【部门】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 计师
【摘要】我国试行股份制的原则之一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切实维护公有资产不受侵害”。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有关股份制的政策、法规,都应当贯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但
【关键词】股份制企业 公有资产 资产股 金融机构 国家股 外资股 规定条件 独资经营 非公有制 职责分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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