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券化
2003-04-03分类号:F301
【部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湖南长沙410003
【摘要】土地证券化是农村融资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土地流动的最高级形式。我国也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将土地承包权构造和转变成为可销售和可流通的金融产品,即通过证券化的方式为农业筹集发展资金,搞活农村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我国的土地制度经过多次调整,已经基本上具备了证券化的条件,理应抓住机会,适时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权证券化。
【关键词】农村土地 承包权 证券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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