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不得低于成本报价”法律规定的思考
2003-03-21分类号:F284
【部门】洛阳工业高专工程经济系
【摘要】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其中“除外”性规定的精神实质是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对此条规定有必要细化或修正。否则,其立法意向就难以落实和体现。
【关键词】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价格 中标人 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 招投标法 施工投标 招投标管理 投标阶段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