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应用
2003-05-15分类号:F275
【部门】河南财经学院 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融资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一种金融工具。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已有了较大的发展。财政部发布的《租赁具体会计准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国际惯例规范了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正确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处理融资租赁的会计业务,必须依靠会计人员敏锐的职业判断。
【关键词】融资租赁 会计核算 售后回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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