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与财政体制
1993-07-05分类号:
【部门】山东财政学校
【摘要】本文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政府职能取代了市场职能,替代过多并超越了管理的合理跨度,不可能形成规范稳定的财政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按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政府宏观间接调控的客观要求,明确界定市场与政府的职能范围;依据成本与效率原则区分私人商品与公共商品;并按分职治事和受益原则明确划分各级政府职能及其公共商品的范围与份额;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与事权统一和责权利结合原则,构筑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责权结构和运行方式,建立起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补助制与分级预算制协调配套的财政体制。
【关键词】财政体制 公共商品 效率原则 地方财政 中央财政 间接调控 计划经济体制 超收分成 分类分成 税目税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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