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境内外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的执行偏差——来自A-H股公司双重财务报告差异的证据
2003-11-05分类号:F275
【部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100871 100871
【摘要】提高会计规则的执行有效程度 ,是治理公司财务信息偏误和失真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检验A -H股公司 1 994年— 2 0 0 0年间净利润双重报告差异发现 ,1 998年以前内地与香港的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 ,但 1 998年的内地新会计准则的实行并没有能够消除或者显著减小双重报告差异 ;而且旨在缩小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差异的与坏帐准备、存货和投资有关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动 ,同样没有能够消除或者显著减小双重报告差异。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表明 ,1 998年会计制度还不完全是上市公司经营者所需要的会计规则 ,会计环境的差异改变了上市公司经营者执行会计规则的行为 ,是产生双重报告差异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会计规则 会计行为 净利润双重报告差异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公司管治与会计信息披露机制”(课题批准号 79970 0 2 1)的研究结果组成部分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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