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个人财产权利与企业最优治理结构
2003-02-20分类号:F270
【部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200020
【摘要】要素所有者个人财产权利的交易形成了企业财产权利,个人财产权利和企业财产权利的行使同样受市场竞争程度、要素相对稀缺程度、政治法律制度和技术进步程度、财产权利的界定和分解所限制。这种限制形成了分配企业财产权利各要素所有者不同的谈判力,由谈判力的不同形成了企业内部分配企业财产权利的结构关系,即企业治理结构。最优治理结构是一种责权利对称的动态谈判机制,体现在具有动态运用性效率上。这一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关键词】要素 个人财产权利 企业财产权利 企业最优治理结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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