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才创新劳动价值分享权
2003-05-16分类号:F240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废除只核算一个笼统利润指标进行笼统分配旧体制 ,实行“利润分块责任制”;以社会平均利润 (常规劳动剩余价值 )为最低目标 ,按经理接任时的盈亏额 ,“量化”受托责任 ,向上者奖 ,向下者罚 ;以便在向上时 ,切实计算其“创新劳动价值”,大部留成 ,奖励创新劳动者 ,落实人才创新劳动价值分享权。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 量化受托责任 人才创新劳动价值分享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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