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万元餐饮发票的背后……——广告部主任骗取公款现形记
2003-12-15分类号:F239.227
【部门】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 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
【摘要】湖州市审计局对某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历时3个多月,发现广告部主任陈某等人虚报餐饮发票等涉嫌重大经济犯罪的线索,并于2003年1月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移送到检察机关。2003年7月,经吴兴区人民法院认定,陈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报销入账以套取现金等手段,骗取公款人民币355393元,故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
【关键词】广告部主任 财务收支审计 虚开发票 套取现金 检察机关 经济犯罪 证明材料 审计整改 审计机关 审计实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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