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适度理性
2003-01-25分类号:F230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湖北武汉430064 湖北武汉430064
【摘要】当经济陷入困境而市场又失灵时 ,经济学家会寻求政府的庇护 ;当政府管制过严 ,经济学家又会反过来寻求市场自由的回规。市场和政府从来就是相互依赖的经济调节手段 ,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存在合理理性。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强制性信息披露类似市场与政府对经济的作用 ,强制性信息披露作为政府对会计的一种干预应有一定的度。
【关键词】会计管制 信息披露制度 强制性信息披露 适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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