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本钱”问题
1993-05-01分类号:
【部门】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关于企业的“本钱”,在有关法律、法规中,采用怎样的名称比较合适?是否可以采用统一的名称,反映各种不同企业的“本钱”?很值得推敲。到目前为止,反映企业“本钱”的名称,尚未统一。见诸有关法规和法律文件的,共有四个。一、“资金”。例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公有制企业颁发的营业执照,将企业的“本钱”称之为“注册资金”。又如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第4号令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第六条,也引用了“注册资金”这个名称。再如过去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 资本公积金 股本溢价 营业执照 法律文件 借入资金 财务制度 资本总额 财会字 注册资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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