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对江苏开放型经济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03-11-30分类号:F127
【部门】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 江苏省经贸委 江苏省经贸委 210093 210008 210008
【摘要】CEPA具有准自由贸易区性质,是中国走向全面开放和经济贸易自由化的“热身”和“试点”。香港的服务优势与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共同决定了CEPA是江苏开放型经济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机遇。江苏应率先打破生产型服务业发展的垄断体制,积极主动开放服务业,苏沪合作与苏港合作并进,抢抓CEPA机遇。
【关键词】CEPA 开放型经济 江苏 影响 对策
【基金】江苏省经贸委“CEPA课题组”中期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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