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体制下对自然垄断的政府管制
2003-03-25分类号:F123.1
【部门】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410079
【摘要】作为垄断特殊形式的自然垄断有其存在的理由 ,但为了社会公共利益 ,政府对自然垄断进行管制也是必然的。我国加入WTO以后 ,为信守我国政府的承诺 ,有必要对政府管制进行改革 ,即采取新的措施 ,制定新的法规 ,使得对自然垄断的政府管制符合市场经济和WTO规则的要求
【关键词】自然垄断 WTO规则 政府管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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