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乡村经济实行股份合作制
1993-06-30分类号:
【部门】
【摘要】素有“老乡”之称的农村乡村经济在深圳经济特区已成为老皇历,经过脱胎换骨的改造,股份合作制已成为深圳农村经济的主要组织形式。 1984年底,原宝安县万丰村率称将股份制引入村办企业,将村办企业折股联营,集体持股3成,村民持股7成,吸引农民投资入股。1989年6月起,原宝安县对自然村、行政村、镇三级集体经济分别进行了
【关键词】股份合作制 乡村经济 村办企业 农村经济 农民投资 折股 股份化改造 投资公司 组成形式 村委员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