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实践看工程造价审价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003-07-18分类号:D925.1
【部门】上海万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要】工程造价案件一旦引起诉讼,由于当事人的争议较大,法院通常会通过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论作为依据予以判决。在操作实践中,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存在着不少误区,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作者站在一个鉴定人员的立场提出的六个原则值得引起有关各方的关注。
【关键词】工程造价 司法鉴定 司法实践 操作实践 停工损失 民事诉讼案件 扫尾工程 上诉人 民事诉讼法 部门鉴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