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生效话义务
2003-02-25分类号:D922.22
【部门】深圳市地税局 深圳市地税局 518033 518033
【摘要】新《细则》在要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方面新增、完善以及进一步明确的新规定 (一)依税法签订合同的义务。根据新《征管法》第3条关于国家税权集中统一和税收法律法规严肃性的原则规定,新《细则》第3条进一步明确了依法纳税的原则,其第2款规定: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
【关键词】税收法律 征管法 扣缴义务人 税权 追征 补缴税款 税收违法 预约定价 避税行为 纳税保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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