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新法生效话义务

2003-02-25分类号:D922.22

【作者】贺思勋  沈文
【部门】深圳市地税局  深圳市地税局 518033   518033
【摘要】新《细则》在要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方面新增、完善以及进一步明确的新规定 (一)依税法签订合同的义务。根据新《征管法》第3条关于国家税权集中统一和税收法律法规严肃性的原则规定,新《细则》第3条进一步明确了依法纳税的原则,其第2款规定: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
【关键词】税收法律  征管法  扣缴义务人  税权  追征  补缴税款  税收违法  预约定价  避税行为  纳税保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