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制外资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制度选择
2003-11-25分类号:D922.28
【部门】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陕西西安710049 陕西西安710049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 ,外国投资者被允许收购我国上市公司除A股流通股之外的所有股票 ,由此暴露出现行《证券法》存在的立法缺陷 ,外资收购方与我国上市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严重失衡。《证券法》应通过重点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来强化对外资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规制。
【关键词】外资收购 证券法 信息披露 强制要约收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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