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2003-01-25分类号:D922.16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 北京100872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体制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 ,公立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逐渐被打破 ,教师通过与高等学校签订聘任合同 ,与之构成受法律保护的人事关系。这一关系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关系。公立学校教师虽然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但仍应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教师聘任合同既不是受《合同法》调整的民事合同 ,也不是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 ,而更多地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
【关键词】公立高等学校 教师 法律地位 法律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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