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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关系不属劳动合同关系

2003-01-15分类号:D920.5

【作者】张念来
【部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本溪分公司 辽宁本溪117000
【摘要】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代理合同存续期间 ,发生意外车祸死亡 ,代理人家属认为 ,保险代理人就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 ,保险代理合同与劳动合同一样 ,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代理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并给付丧葬费、子女抚恤金等费用 ,一审法院支持代理人家属的请求。保险公司不服 ,提起上诉 ,说明保险代理关系不属劳动合同关系 ,代理关系是一种委托关系 ,保险公司只能按《保险法》支付保险代理人手续费 ,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关键词】保险代理  劳动合同  法律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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