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环境权私力救济的实现
2003-08-30分类号:D912.6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环境权作为一项崭新的基本人权已得到理论和立法的确认 ,有权利就必然产生权利的侵害并进而衍生出权利的保护问题 ,主要是权利受侵害以后的救济问题。如果环境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则人类的命运将难以预料 ,丰富和发展环境权的私力救济 ,使之富于可操作性、具体化 ,应是完善环境权理论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环境权 私力救济 实现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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