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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英美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2002-05-10分类号:G649.1

【作者】申素平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 北京  100872
【摘要】本文结合英美两国的法制背景,在分析大量文献与判例的基础上,对两国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作了细致地梳理。文章认为,英美两国虽然是普通法国家,但对不同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仍然有不同的规定:公立高等学校被作为法定公共机构对待,更多地受行政法的约束;私立高等学校则是私人机构,主要受普通法的约束。
【关键词】英国  美国  高等学校  法律地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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