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和联邦储备系统对外汇储备的共同管理
1993-08-29分类号:
【部门】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摘要】在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和财政部均可以合法从事外汇买卖交易,这一点目前已没有任何的争议。1934年颁布的“黄金储备法”,明文授权财政部可以因稳定美元价格的需要而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该法案并为此设立汇兑稳定基金(Exchange Stabilization fond),归财政部部长直接控制。尽管法律没有将同样的权利明确授予联邦储备委员会,一系列由政府机构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
【关键词】美国财政部 外汇市场 美元价格 调期交易 法律顾问 特别提款权 国际储备资产 政府机构 买卖交易 中央银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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