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专业自主权回归教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管理
2002-09-15分类号:G471
【部门】华东师大教育管理学院 教授上海200062
【摘要】要实现教育工作专业化的目标,必须给教师一定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进行教育教学的正当权利。对教师的频繁检查、验收,体现的是一种划桨式的管理而不是掌舵式的管理。为了推行素质教育的目标,政府部门应该努力转变作风,彻底摈弃那种样样事情“定于一”的教育管理方法。
【关键词】专业自主权 教师培训模式 教育管理 教师职业专业化 工作专业化 定于一 专门职业 教育工作 《教师法》 教育对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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