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分业到混业: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
2002-11-23分类号:F832.7
【部门】武汉大学商学院 武汉市 430072
【摘要】为提升金融业的竞争能力,2001年台湾地区陆续推出了《信托业法》、《金融机构合并法》和《金融控股公司法》等,彻底打破了分业经营的格局。随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掀起了一场重组的热潮,至2001年底,台湾地区己批准14家金融控股公司成立。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完善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子公司并内设“防火墙”的形式,实现其资产负债的多样化,以提高其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其改革的思路及实践经验,对大陆金融业的改革不无借鉴意义。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 监管 分业 混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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