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者的分类监管
2002-07-15分类号:F832.5
【部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100032 北京100020
【摘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监管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 ,美国、英国等监管机构对证券、基金行业的监管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在大力国际化、市场化的进程中 ,我国应当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分类监管 ,并以此分配监管资源 ,提高监管效率 ,同时有效地降低系统风险。
【关键词】投资者分类 分类监管 监管效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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