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五级分类法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02-05-28分类号:F832.4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
【摘要】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对贷款质量实施五级分类,并在广东省进行试点。今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下称“贷款五级分类法”)。这是适应我国银行业加强信贷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建立国家现代银行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贷款五级分类较之于传统的“一逾二呆”分类
【关键词】贷款质量 人民银行 现代银行制度 信贷管理 风险分类 借款人 还款能力 还款意愿 现金流量分析 呆账核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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